原标题:卷宗遇上区块链 互联网法院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创新应用
区块链技术为电子卷宗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目前,在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实践中,存在电子诉讼程序难固定、信息更新不及时、电子数据难溯源、信息安全保障性差等问题。这引发了关于互联网法院电子卷宗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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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启示
文件全生命周期理论是档案学的重要理论支柱。该理论认为,文件从形成到销毁,或 保存,是一个完整的运动过程;由于文件价值形态的变化,这一过程可分为若干阶段;在每个阶段,文件因其特定的价值形态,与服务对象、保存场所、管理形式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对应关系。
受该理论启发,从生成周期来看,电子卷宗的生成时间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及其前后延伸的全部阶段。从流转周期看,电子卷宗一旦生成,便开始高效流转,连续运动。这要求为电子卷宗打造一个从生成、流转、应用直至归档或销毁的闭环生态系统,对随案生成及流转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需求,在于自主、可信、加密、可溯。这与区块链技术不谋而合。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业务应用。区块链技术可将诉讼活动中的电子卷宗材料、业务数据、用户信息通过数学加密算法转换成哈希值,进行上链、存储、固定,以确保诉讼全流程安全可信。同时,可将诉讼活动中的程序性电子文书上链存证、随时验证,确保电子文书的 性、真实性。
二是信息安全。区块链技术可将数据存储在分布式节点上。即使部分节点受到黑客攻击或部分数据被销毁,也无法影响区块链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从而保障存储安全。同时,可将电子卷宗数据转化为哈希值。通过特有的隐私模型,在不同的安全级别、范围内,为诉讼参与人提供隐私保护。另外,可预先登记诉讼参与人的人脸、指纹等验证信息,提交审核后,方可进行电子阅卷等操作,从而优化权限管理。
三是跨链交互。区块链技术可构建电子卷宗数据共享平台,提升跨链交互、协同办案的效率。例如,通过在各机构设立区块链节点,为跨部门的案件数据、电子材料提供全流程上链固证、全流程上链留痕、安全可信防篡改、线上防伪验证及可视化数据分析服务,降低纸质卷宗交换的人力成本与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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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挑战
现阶段,司法区块链在电子卷宗建设中,面临着以下挑战:
如何满足电子卷宗系统的多元需求?具体包括电子送达的有效性、裁判文书的及时性、存储数据的安全性。
如何化解区块链运用的技术掣肘?具体表现为技术标准不统一、数据如何长期保存、技术监督缺失。
如何规避区块链技术的法律风险?例如,主体概念不清晰。《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节点”“技术支持”等,尚未进行明确定义。同时,不可篡改性与删除权之间存在矛盾。由于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数据一旦被写入,便难以删除或更正。这为公民行使删除权以及法院履行“错误文书”删除义务造成了技术障碍。另外,“智能合约”存在风险。“智能合约”是在区块链环境中,根据协议共识,自动谈判、履行、执行的区块链应用技术。若将其应用于电子卷宗建设中,一旦失误写入了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内容,系统仍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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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针对上述难题,“解题思路”是将区块链作为一种标准查询服务,融入电子卷宗管理。电子卷宗系统向各业务系统提供应用程序接口,案件业务数据产生时,在链上同步保存电子卷宗的哈希值及必要的档案数据。具体来说,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实现卷宗数据的加密存储、实时调取、自动核验、留痕查询功能:
一是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档案数据聚合。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操作数据、原数据与电子卷宗本身的信息数据同步融合,有效解决各类信息数据分散存储的问题,确保电子卷宗的完整性。互联网法院分别在政务外网、法院内网部署了两条区块链。其中,外网链主要用于接收、记录当事人在线提交的电子数据,并将提交主体、时间、数据等原始内容的哈希值上链。当案件确认受理后,将案件信息、原始内容和受理记录的哈希值打包,通过光闸转入内网。为保证数据安全,整个过程使用非对称加密算法加密。外网链上的数据通过公钥加密,内网链使用私钥解密,核验数据的哈希值后,自动上链存储。通过上述流程,具体案件中的立案、分案、排期、开庭、送达、合议、判决、执行等业务节点所产生、流转、应用的过程数据,都可自动上链归档,实现电子卷宗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分布式存储,增强档案数据安全。与电子卷宗传统的集中存储相比,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存储,更能确保电子卷宗的数据安全。例如长沙公证处推出的湖南省 “公证+区块链”的保全证据平台——“公证保”APP,由湖南天河文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它将所有电子数据上传至长沙公证处云端存储服务器保管并进行区块链存证,利用区块链分布式存储的数据安全性,发挥“技术公信力+公证公信力”的双重增信作用,“公证保”将广泛应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金融以及各类侵权、合同纠纷民商事诉讼领域。又比如广州互联网法院采用的方法是“链上检索+链下存储”的模式,即在区块链上,仅存储案件名称、案号、双方当事人等结构化信息,便于各节点检索;链下物理存储则采用广州互联网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三个信息中心进行灾备,避免电子卷宗数据集中存放。这样的设计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容灾需要,即当存储数据的单一节点受到网络攻击或出现硬件故障时,不会造成灾难性影响。二是不在中心化的服务器上存储数据,不便会出现服务器崩溃导致数据丢失、服务中断的情况。三是各节点的物理分布不受空间地域的限制,数据可通过区块链进行相互验证、互为备份,从而有效防范网络攻击、硬件断电、秘密篡改等风险。
三是无缝流转,实时同步档案数据。区块链技术可打通上下级法院及其他政府部门间的档案数据,实现无缝流转。电子卷宗系统采用三审级存储方式,以满足各级法院调取卷宗的需求。具体来说,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组成节点网络,并同步开发区块链文件本地存储系统。在链上“跑”的数据仅限于案号、当事人信息及相关证据等文件的哈希值,从而保证数据流转轻量化,提高区块链的运转效率。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节点进行合理设计,可实现三级法院电子卷宗系统的联网运行。各级法院的法官凭权限在区块链上快速查询案件数据、确认调卷的申请信息之后,可实时同步案件档案信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凭身份信息和授权信息,即可远程查档,降低诉讼成本。
下一步,互联网法院将以电子卷宗系统的推广应用为契机,加紧推进对“智能合约”灰度测试、案件裁判尺度监控、案件风险预警、司法交互公开、法官绩效考核等应用,打造更加公开、透明、便民、智能的司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