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隐患?律师为你解答
现在有不少家长在购置房产时,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来,这样做好处很多,可以规避税费、规避家庭破产风险,甚至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保护子女的权益,但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也会有法律隐患。
网友咨询:
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隐患?
鲍琦琪律师解答:
1、房屋出售或转让不方便。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因此,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即便是父母也不可以随便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
2、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如果夫妻离婚,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如果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该房产应属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一方与孩子共同居住,可能会由此引发抚养权争夺局面。
3、如果孩子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
4、若子女因个人原因产生债务,其名下的房产可能被债权人追索,用于偿还债务。
鲍琦琪律师补充: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将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果没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导,不建议父母直接将房产登记子女名下,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咨询专业人士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