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遭遇家庭暴力,救助途径有哪些?有家庭暴力情形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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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救助途径有哪些?
张凯律师解答:
1、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2、向社会公众组织求救。遭遇家暴后,可以告知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以及所在单位等,这些单位应当劝阻、调解。
3、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张凯律师补充:
有家庭暴力情形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而且无过错的受害者可以向家庭暴力实施者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家庭暴力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