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实习生因工受伤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律师为你解答
发表于2024-08-29 22:16:33
摘要: 原标题:在校实习生因工受伤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律师为你解答 所谓的实习,是指尚未正式毕业的在校学生,因为想要有一些工作经验,从而加入企业

  原标题:在校实习生因工受伤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律师为你解答

  所谓的实习,是指尚未正式毕业的在校学生,因为想要有一些工作经验,从而加入企业临时工作一段时间,约定的实习时间结束,就再回到学校。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网友咨询:

  在校实习生因工受伤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关蔷律师解答:

  尚未毕业的应届生,以实习生进入企业工作,是约定俗成的惯例,尚未毕业的学生,不论其是否在企业里实习,其身份是不变的,就是学生。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传统意义上的实习生实习期间因工受伤确实缺乏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

  如果实习生实习期间提供的劳动与其他在职人员没有本质的区别,特别是实习生已经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即实习生实质上已经成为实习单位的一名职工时如果其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其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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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蔷律师补充:

  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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