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关系的解除法律上有何规定? 律师为你解惑
发表于2024-08-22 22:42:17
摘要: 原标题:关于收养关系的解除法律上有何规定? 律师为你解惑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

  原标题:关于收养关系的解除法律上有何规定? 律师为你解惑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

  网友咨询:

  关于收养关系的解除法律上有何规定?

  崔海兰律师解答: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图片

  崔海兰律师补充: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投稿:lukejiwang@163.com
Copyright © 2002-2024 鹿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