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什么是商标恶意囤积? 一文带你涨知识
商标恶意囤积是指个人或企业以非正当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注册商标,尤其是抢注他人知名商标、商号、标识等,然后囤积这些商标,不进行实际使用,而是等待机会将其出售给原权利人或其他感兴趣的第三方,以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还可能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知识产权保护构成威胁。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相关通知和法律规定,恶意囤积商标的行为是被严厉打击和禁止的。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注册应当以使用为目的,不得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审查机构会严格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对于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大量商标注册申请,将依法予以驳回或宣告无效。
恶意囤积商标的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抢注与党的重要会议、重要理论、科学论断、政治论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2.抢注与国家战略、国家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3.抢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特有词汇。
4.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公众人物的姓名。
5.申请数量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商标。
6.大量复制、摹仿、抄袭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其他商业标识。
7.大量申请注册与公共文化资源、行政区划名称、商品或服务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8.大量转让商标且受让人较为分散,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对于这些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监控预警、实现精准识别、依法从严惩处、强化代理监管等,以维护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商标注册秩序的源头治理,共同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