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定代表人醉酒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为你解答
喝醉酒以后签的合同有效吗?李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与乙公司的公关经理王某在谈业务的时候,被王某灌醉了,签了一个不利于甲公司的合同。此后呢,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认为王某将李某灌醉以后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显示公平,要求法院撤销这个合同。那么李某在醉酒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会被撤销吗?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但是在本案中,首先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代表甲公司履行职务的时候,能否饮酒、饮多少酒是能够预见的,不能将自己过量饮酒的后果全部归咎于他人,他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呢,李某也很难举证证明他签订合同的时候处于醉酒的状态。最后即使确认合同是李某醉酒以后签订的,但是醉酒也不能成为行为人免除刑民事责任或者否定其真实意思表示的理由,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签订合同是典型的民事活动,甲公司无疑应当为其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认为李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在被灌醉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是有效的,不符合法定的撤销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