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是否应当通知债权人?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发表于2024-03-27 23:28:07
摘要: 原标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是否应当通知债权人?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

  原标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是否应当通知债权人?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是否应当通知债权人?

  网友咨询: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是否应当通知债权人

  律师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通知债权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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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补充: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进入清算程序,企业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企业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清偿企业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税费等,不够清偿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投资人要以个人其他财产来清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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