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价款?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时,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而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并不一定是有效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无效,那么建设工程合同被判无效后如何结算工程款?
网友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律师补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6.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