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的情况有哪些?
发表于2023-12-14 21:41:00
摘要: 原标题: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的情况有哪些? 作为公司股东,要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那么公

  原标题: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的情况有哪些?

  作为公司股东,要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那么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关于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应当履行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股东不进行出资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变更持股份额,甚至取消其股东身份。

  2、公司的其他股东代替其补足出资,且补足后有权利向未出资股东进行追偿。

  3、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4、向法院起诉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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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补充:

  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出资的情况有哪些?

  1、不完全履行。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交付(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

  2、迟延出资。是指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和法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在公司成立时,股东延迟出资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逾期不办理相关财产权转移手续可能会产生出资不到位的法律后果。

  3、出资不实。是指对非货币出资标的物评估不实的情形,是不完全出资的一种特殊形式。评估不实是指公司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时,评估价值明显高于其实际价格。由于非货币出资在价值评估上缺乏明确性和严格的标准,因而成为股东出资不实的常用手段。

  4、瑕疵给付。是指股东缴付的现物在品质或权利上存在瑕疵的情形,即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相应的功能或效用,或者所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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