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 戳这里涨姿势
发表于2023-11-15 23:55:30
摘要: 原标题: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 戳这里涨姿势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申请破产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是在注册资本的规定范围内去进行承

  原标题: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 戳这里涨姿势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申请破产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是在注册资本的规定范围内去进行承担,那么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可以是法人股东吗?

  网友咨询:

  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

  律师解答: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但不可以是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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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补充: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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