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老板向员工转假账 到底谁该道歉?
发表于2019-07-08 23:51:31
摘要: 陈先生收到了一张银行的转账图,截图显示,老板李海龙向他转账1万元,剩下200多元他说下次再转.无法忍受老板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今年3月,陈先生从成都宏

  陈先生收到了一张银行的转账图,截图显示,老板李海龙向他转账1万元,“剩下200多元他说下次再转”.无法忍受老板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今年3月,陈先生从成都宏宇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传媒)辞职,尚余两个月工资未领到.(6月28日澎湃新闻网)

  工资是每一位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相应报酬,任何单位或公司不得无故克扣或拖延,不管在岗还是离职,都应当如数发放.故意刁难,或转假账,这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而言,也自损形象.

  宏宇传媒的老板李海龙的做法很不厚道.陈先生今年3月离职,按正常发放工资的流程,应当在他离职第二个月后,把剩余的工资早已结算完.可事实上,靠“转假账”等滑头花招哄骗至今,硬是一分钱没给,要不是陈先生通过银行调查取证,还真被这一假花式忽悠了.

  其实,该公司的陈规陋习不限于此,纵观陈先生在该公司的履历,不难发觉,该公司一直不守规矩.陈先生2017年7月份就入职该公司,为何试用期两个月后转正,直至次年4月份才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约定是当月10日发工资,为何视合同为儿戏,一直不遵守?这也许是陈先生痛下决心离职的原因.

  当问及为何转假账,他说陈先生不断找他,让他生气,才把这笔款撤销了.这属典型的强盗逻辑,颠倒因果关系.明明是他不发放工资在先,才有了陈先生不断找他讨要工资.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的行为,工资发放哪能看脸色行事呢?

  退一步说,如果公司真的融资困难和资金链断裂,存在经营困难,那也要事先和陈先生打招呼,真诚沟通后,征得陈先生的同意,并想尽办法及时补偿,才是一个公司老板的正确做法.如此不诚信的老板当家,弄虚作假自欺欺人很难稳住人心,更不能把企业做强做大.

  此事有幸得到当地媒体关注,老板才答应下周二把所有的钱还给陈先生.不过附加一个条件,要求陈先生公开道歉.到底谁该道歉?在场的劳动监察部门不知是否会脸红,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何还需媒体去监督?为何本应该向公众道歉的无良企业反而让弱势的员工道歉?(杨应和)

投稿:lukejiwang@163.com
Copyright © 2002-2025 鹿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