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谁来为消费者撑腰?
发表于2019-04-15 10:20:32
摘要: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奔驰引擎盖上哭诉维权一事备受关注。该车主花66万元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CLS车型,但还没开出店门就发生了发动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奔驰引擎盖上哭诉维权”一事备受关注。该车主花66万元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CLS车型,但还没开出店门就发生了发动机漏油的情况。在历时半个月与4S店多次交涉后,回应却从退款、换车,变成“只换发动机”。无独有偶,西安奔弛4S店的事件曝光后,河南郑州的王女士也向媒体反映自己在郑州之星4S店花40万买了一辆奔弛C260,提车不到24小时,车在行驶中方向盘助力系统突然失效,王女士根据“三包”法要求退换车,却遭维权难。

  在笔者看来,买的东西还没出商家店门就出现质量问题,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商家理应退钱或是换货。然而4S店的做法却一次次挑战消费者的底线,逼的消费者自毁形象的进行“泼妇”式维权。作为销售者,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花几十万血汗钱买的东西,还没有用就出现问题,你会作何感想?究竟是什么让商家如此有恃无恐?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本应该找职能部门来解决问题,应该拿起最有力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找媒体比找相关部门管用,“闹”比讲道理更好使。不闹不解决,不曝光不解决,正当权益需要靠闹、需要靠媒体曝光来维护,维权之路如此艰难究竟是监管部门权利不足还是法律的漏洞?究竟该谁来为消费者撑腰呢?

  西安、郑州的奔弛车事件不是个例,只是被媒体曝光了才会引发这么多的关注,相信还有不少消费者也遭遇过类似事件,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或是维权渠道不畅通,或是维权成本过于高昂等等原因,使得自己不得不放弃维权,自认倒霉。想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也需要消费者自身不断增强维权意识,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管,畅通维权渠道,做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做为商家也要明白“树立品牌千日功,自毁形象旦夕间”。只有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企业才能历久弥新。杨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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