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难过信任和监管两重关 数字货币项目Libra的真正创新与挑战
近日,美国参众两院针对Facebook计划启动的数字货币项目Libra召开了听证会,围绕该项目的动机、内容及其影响展开了激烈讨论,再次将Libra推向了全球视野。自6月18日白皮书发布以来,Libra项目已经引发了诸多争议。两次听证会的举行,有助于业界更清晰地理解Libra的设计思路及其潜在影响。
但考虑到区块链技术本身仍处于发展之中,以及更重要的,针对区块链业态的规制环境尚未成熟,因而当前围绕Libra的诸多讨论,更多像是蒙了一层面纱的“臆想”,而并不一定成为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特别的,人类社会数字化进程的加深,使得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电子支付类业务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日常,由此使得人们往往将Libra视为前者的等价物,从而可能限制乃至混淆对于Libra变革潜力的理解。
本文即试图以此为起点,讨论Libra的本质创新及其挑战。本文将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而展开:Libra究竟带来了何种本质性变革?在此变革背景下,Libra对各方带来的治理挑战又是什么?
01
Libra简介及其治理议题
简而言之,Libra是基于区块链的一种稳定币设计。所谓稳定币,是指相对于法币的价格保持稳定的数字货币。众所周知,包括比特币、以太坊在内的诸多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异常剧烈,难以作为价值贮藏或交易的媒介,由此产生对于稳定币的需求。稳定币的实现机制理论上往往被总结为三种:基于算法自动调节、基于数字货币抵押(例如DAI),以及基于等价值法币或其他资产的储备(例如USDT)。
对Libra而言,采取的是第三种机制:Libra的购买者支付法币以获得等价值的Libra,而Libra的管理者则将获得的法币按照100%的比例储备起来;一旦用户想将Libra售出,则Libra管理者便利用储备等价兑换、收回Libra。基于这种类似于银行的存款、兑付机制的设计,Libra实现了价格的稳定。
但与银行不同的是,Libra采取的是100%的存款准备金,因而不具有货币乘数功能。为了获得收益以维持项目运营,Libra将储备用于低风险资产的投资,获得的收益一部分作为早期项目投资者的分红,另一部分作为项目日常运维和技术研发资金。用户本身并不获得储备资产的投资收益——换言之,Libra对于用户而言,是名义零利率。
在组织架构上,尽管Libra最先由Facebook发起并由其承担了主要的技术研发工作,但Libra的管理者却是注册在瑞士日内瓦的非营利成员组织Libra协会。按照Libra白皮书的计划,Libra协会成员在2020上半年预计达到100个左右,Facebook仅作为协会的一员,并不能影响乃至控制Libra的发展。就技术开发模式而言,Libra采取了开源模式,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技术本身的鲁棒性,另一方面也为了激励更多程序员参与其中,营造Libra的生态环境。
就稳定币的设计而言,Libra并非首创。在此之前的USDT,已经以同样的方式成功发行了一定规模的稳定数字货币。但相较于USDT及其他,Libra的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方面,其由Facebook发起并广泛联合了支付、电信、风投、区块链、交易平台、非营利组织、学术机构等多方主体共同作为Libra的管理方,既为项目本身提供了信用背书,更重要的,则是为Libra提供了全球性的交易平台和业态环境。另一方面,Libra自成立之初即试图寻求监管方的认可,甚至在设计过程中吸纳监管方的加入,以解决数字货币面临的监管不确定风险。
事实上,部分理论认为,之所以会产生对于稳定币的需求,正是因为政府监管的存在,才使得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诸多私人创造的货币不能实现完全自由交易,因而才难以达到完全市场的价格均衡。由此,融入规制体系而发展稳定币,不仅是权宜之计,更有可能是唯一的路径。但即使面对Libra对于政府监管的开放态度,政府给予Libra的反馈却并非都是积极的。
特朗普连续在推特上明确表示了对于包括比特币、Libra在内的加密数字货币的不信任,而最近美国参众两院连续举行的听证会也充斥着对于Libra的质疑与批评,议员要求Facebook暂停Libra项目的声音也不绝于耳。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相比于国会前段时间针对Facebook隐私保护问题的听证会而言,议员们在这两次听证会上明显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并未提出过于常识性的问题,但仍然未能充分聚焦Libra而展开讨论。例如在参议院听证会上,两党议员一致性地以Facebook本身不值得信任为由,认为Libra项目也自然不值得信任。在众议院听证会上,尽管两党议员出现了一定分歧,部分共和党议员提出应该为Libra提供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以促进创新,但仍然有相当部分议员对Libra乃至Facebook持批评态度。
无论如何,两场听证会并未给予公众更多关于Libra项目的理解,其所提出的质疑问题大多也都能以合理方式得以回答。例如针对Libra协会在瑞士注册是否在逃避美国监管的质疑,Libra项目负责人DavidMarcus回应是为了更好的国际化,且其同样接受全球金融管制的约束;而关于Facebook和Libra关系的问题,Marcus也较为清晰地解释到Facebook只是作为Libra协会的一员,其既不能决定Libra的重大决策,也不能随意利用Libra交易平台数据以为其商业利益服务。
面对听证会略显“鸡肋”的交锋,看上去似乎Libra并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但这一方面可能反应了Facebook本身仍然深处监管泥淖,围绕公司本身的质疑已经超过了大家对于Libra项目的关注程度;另一方面,这可能也体现出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创新现象,监管者本身仍然欠缺与之相适应的监管知识和能力。既如此,接下来的问题便是,Libra究竟带来了何种创新性变革?其对各方的真正挑战又是什么?
02
Libra的真正变革与挑战
事实上,两场听证会并非没有针对Libra提出关键问题,而是这些问题没有出现在议员和Marcus的交锋中。美国怀俄明州区块链联盟联合创始人CaitlinLong在递交给听证会的专家证词中,提出了Libra潜藏的隐私风险以及对于现行银行体系的冲击这两方面影响,则可能掀开了Libra面纱的一角。
一方面,Libra的隐私风险不仅仅意味着包括Facebook在内的私有公司可能掌握更多用户数据(基于平台业态而非Libra本身),同样也意味着政府有可能要求公司分享数据而出现更为普遍的数据监控。后者对于掌握技术和业态优势的发达国家而言,更是如此。另一方面,或许是Libra可能带来的更大影响,则是对于现代银行体系的冲击。
现代银行体系经历了从自由银行业到清算所协会再到中央银行制度的历史演变进程,确立了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和作用,以满足在银行存在挤兑风险时满足流动性需要或承担潜在损失;但另一方面,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却使得金融风险社会化,而货币创造的相应收益却由私人银行所享有,风险与收益的错配使得央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问题。由此便构成了央行的两难困境。2008年金融危机便是央行这一两难困境的集中体现,危机之后的规制改革虽然加强了金融监管,却并没有从根本上做出改变。
但事实上,解决两难困境的途径早在1930年代就已提出。大萧条时期,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提出了“芝加哥方案(ChicagoPlan)”,要求将部分准备金制度转变为100%的全额准备金制度,从而终止私人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该方案下,存款从银行转移至央行,央行的资产与负债转变为都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国债与存款,并形成只承担支付业务的“狭义银行”体系。此时,银行挤兑风险不再存在,因为央行以国家信用为保证承担了公民的存款负债。相比之下,其他银行业务则演变为“广义银行”体系,通过发行长期债务或资产抵押以开展短期借贷并实现套利,但其同时也独自承担低流动性资产负债表所伴随的金融危险。
尽管“芝加哥方案”实现了货币的公共化,但却从未被真正实践过,其原因可能可以从两方面得以解释。一方面,建立在“存-贷”利率差基础上的银行商业模式,决定了100%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不可能,狭义银行与广义银行的分离难以实现;另一方面,从技术实现而言,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不可能向社会公开开放,其要维系的数据库过于庞大且风险过于集中。但这两方面因素在Libra身上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首先,Libra正是实行100%储备制度,而作为发起方的Facebook等公司,其利润并不来源于Libra本身,而更可能来源于基于平台的衍生业务——这也正是互联网企业所惯用的商业模式。再者,区块链带来的分布式记账技术极大地分散并降低了清算成本,此时不再需要维持一个庞大的集中数据库以完成交易验证,而仅仅只需搭建基于分布式节点的开放网络便可实现狭义银行功能。
虽然上述两方面解释仍然停留在理论层面,但这一变化趋势已经可以从部分实践中窥见一斑。英国中央银行行长MarkCarney在6月20日宣布将向科技公司开放隔夜存款账户,并提供支付系统,从而打破了仅向银行金融机构开放的旧例。类似的,CaitlinLong在其证词中,同样呼吁美联储采取类似改革,将Libra纳入。
值得注意的是,2003至2013年间担任英国中央银行行长的MervynKing在其所著《金融炼金术的终结》一书中,同样针对央行两难困境提出了“全天候典当铺”的设想,要求对货币创造方式进行改革。将Libra纳入央行体系,同样可被视为货币创造方式改革的一种思路。
在理解Libra所带来的真正变革的基础上,其对各方的治理挑战也可能自然浮现。首当其冲的便是Libra如何融入现代银行体系,其大规模的应用之后究竟会对现代银行体系造成何种影响,仍然是需要研究的重大议题。
另一方面,考虑到Libra设计100%储备金制度是建立在Facebook等相关利益体可以开放平台而获得衍生收益的基础上,那么此开放平台的治理问题将同样凸显。当前已有评论提出,类似于剑桥分析公司之于Facebook的问题,Libra开放平台同样要面临如何解决恶意利用平台数据的*********所带来的治理问题。
考虑到Libra本身的去中心性质(或联盟性质),探索适合此组织结构的治理模式,仍然是需要解决的重大议题。需要注意的是,与比特币不同,Libra不是由松散个体自发形成的社区组织,其协会的联盟性质注定了其必须探索出不同于科层、也不同于去中心化的另外一条治理道路。这个过程不能只依靠协会本身,而同样需要包括政府(很明显的,政府不可能加入协会)在内的更广主体的共同推进。Libra的未来究竟将如何暂且不得而知,不过技术的发展可能的确又打开了制度创新的空间和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