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镣铐跳舞 加密资产的监管已成为全球性金融课题

居小桃 · 陀螺财经 · 2019-07-10 16:40:39

  原标题:戴着镣铐跳舞 加密资产的监管已成为全球性金融课题

  最近,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简称FATF)正式发布数字货币全球监管指南,阐明参与国应如何监督虚拟资产,该指南适用于经营通证和加密货币的企业,包括交易所、托管人以及加密货币对冲基金。至此,对加密资产的监管已成为全球性金融课题。

戴着镣铐跳舞,数字证券应当走怎样的合规监管之路?配图(1)

  作为对监管持以最积极态度的创新金融模式,数字证券一度被视为加密金融运行规则的颠覆者,将给现有数字货币带来毁灭性打击。但随后却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跟进,相继出台自己的监管政策,尽管这些政策甚至连数字证券的基本定义都存在一定分歧,但却从法律层面给了加密金融合法身份,可谓是一次加密金融向传统金融渗透的“大跃进”。

  加密金融话语权争夺开始 技术创新倒逼监管改革与突破

  近期Facebook凭借Libra成为关注的焦点,其意义不仅在于将“超主权数字货币”的设想一步步变为现实,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这样一种实践,将为全球加密金融与合规监管之间划定基本准绳,并趟出一条数字经济创新路径。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时代的到来,金融产业和监管机构都有必要就加密金融进行更多对话,逐步理解甚至鼓励加密金融的应用,否则就很有可能在数字金融格局中落后。

戴着镣铐跳舞,数字证券应当走怎样的合规监管之路?配图(2)

  从技术角度看,监管最终必将适应技术的发展,技术创新将会倒逼监管做出改革与突破。就像昔日曾被明令禁止的网络电话,2010年,中国还是唯一禁止网络电话的国家。每个政策的出台都是各方博弈的结果,技术创新无疑会触及一部分群体的利益,网络电话在切了四大运营商的市场蛋糕之后,也曾传言将被严格管制,但尽管有围追堵截,网络电话却已被广大消费者越来越普遍地使用,正是因为用户习惯的推动和不可阻挡的技术创新,让监管部门的态度发生了转变。
 
  事实上,国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于新技术都秉持着审慎和逐步接受的态度。对于网络电话,主管部门悄悄开放了无线网络,但条件是与无人问津的WAPI兼容。但这样一来,用户完全可以自己在手机上免费下载Skype进行网络通话,原来对于手机网络电话的最后一道政策防线也将宣告失守。在趋势不可阻挡的局面下,很多专家都建议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放所有有线和无线终端上的网络电话。
 
  之后,国家对网络电话采取了许可准入的监管模式,对企业而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将得到鼓励,网络电话属于语音类基础电信业务,必须经国家电信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许可方可经营。由此,网络电话正式得到认可并被纳入到了监管的框架下。
 
  从网络电话的发展看,以数字证券为代表的加密金融也将走上一条逐步被接受、逐步纳入监管的道路。只是由于目前数字证券尚处于小范围的技术尝试与金融创新阶段,并未被大众认知和普及,所以国家对于这样一个关乎金融稳定的新生事物采取极为审慎的态度也在情理之中。随着技术稳定性和金融包容度的提升,国家势必会制定极为详细的监管政策以适应新的技术趋势和用户习惯。
 
  数字证券发行模式思考: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检查
 
  对于数字证券的合规发行,我们可以参照证券公司对业务合法合规性的要求,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不同阶段建立合规发行模型。
 
  ▷事前审查
 
  这一阶段,重点突出的是对提交法律文件的合规审查。发行方要将数字证券项目信息、主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团队成员身份证明提交相关机构,相关机构根据司法辖区的监管规则和豁免规定进行形式审查。若文件中发现问题,则发行方有两种选择,放弃或者继续完善争取第二次申请。
 
  发行方将文件按照要求完善后,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律师机构和技术评估机构,对其进行链上形式审查和链下实质审查。法律、财务方面的审核主要依赖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技术方面的审核,主要依赖于具有公信力的技术评估机构。审查内容包括:团队成员身份证明、项目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代码真实性和易用性、区块链技术解决方案真实性和功能说明等。链下要对现实资产、公司业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以及对是否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出具报告书和意见书。
 
  审查后,要将上述文件提供给监管有关部门注册备案。在申请交易的过程中,发行方要向投资者公示其在链上和链下所有文件和材料,接受公众查询。
 
  ▷事中监管
 
  这一阶段,主要针对数字证券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管,包括资金使用情况、人员变动情况、通证数量变动情况,并由第三方监管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报告。发行方有责任和义务向投资者定期发布项目进展报告,并及时真实的披露影响项目进展的动态和事件。
 
  ▷事后检查
 
  这一阶段,主要针对数字证券项目 履行情况做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可能涉及侵犯投资者利益、严重违反 等问题,由第三方监管部门给出判断,及时发现并制止侵犯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出现,同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给数字证券合规发行划出监管红线。
 
  除了上述程序以外,还可以引入评级机制和保护投资人信用担保制度,由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对于数字证券项目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并且分出等级供投资人参考选择。另外还可以让数字证券项目团队、实际控制人等对该项目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通过进一步增强发行方的责任将监管效能发挥到最大。
 
  作为一种创新型金融工具,数字证券既不是天使,更不是魔鬼。尽管数字证券的全球监管大潮尚未完全清晰,但日渐明朗的大势已不可阻挡,这是技术推动传统金融革新、资产寻求自由流动以及监管维护金融秩序的三方必然交汇,各国都在争夺这一创新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我们应该以包容之心正视其创新之处,正确理解和运用数字证券,将给传统金融以更高的效率和自由度,并给金融开启更大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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