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儿童用药亟待立法保障 引导和鼓励支持制药企业研发生产儿童专用药物
数据显示,我国儿童专用药物剂型同现有药物剂型的比例为1:59,90%的药品没有适宜儿童的专用剂型。不少家长给孩子吃药,更是全靠“手掰”。
作为一名眼科医生,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院长李甦雁的感触更深。“眼科使用的眼药水,专门供儿童使用的很少。”在一场座谈会上,李甦雁指出眼科在儿童用药上的困境。
专用剂型少、规格少、品种匮乏以及不合理用药现象普遍,药物不良反应率高是临床中儿童用药常见的问题。
李甦雁说,我们国家现在有3500多种药品,但专供儿童用药的只有60多种,占的比例非常低。几千家药厂中专门生产儿童用药的也只有10余家,数量非常少。由于药品研发投入时间比较长,投入也很大,耗时很长,临床实验非常复杂,同一种成分针对不同年龄组的儿童需要进行不同剂型、规格及口味等相应的药学研究。儿童用药生产批量小,效益、规模都很难变大,不利于扩大生产和发展。处方工艺复杂,儿童用药对口感有要求,对辅料的选择也要求非常高。受利益因素影响,儿童用药的研发生产积极性不高,没有经济效益,药厂也不大愿意做这个事情。
令李甦雁担心的是,由于没有合适的剂型和规格,临床医生不得不冒着风险超说明书剂量给患儿用药。“没有法律保护医生,但不用又没有办法。”李甦雁无奈的说。
为了尽快解决“少药”现状,今年两会,李甦雁对儿童用药的立法提出了建议。
李甦雁表示,应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儿童医疗事业发展需求,制定专门保障儿童健康需求、儿童用药保障的法规,将现行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法律化。通过儿童用药保障法规范引导和鼓励支持制药企业研发生产儿童专用药物,完善儿童药物的流通、招标采购、定价,保障儿童用药。
同时,李甦雁希望在遵循救命救急原则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儿童的优先群体,包括新生儿、早产儿用药的保障问题;加速引入包括预防高危早产儿的RSV感染等多个重点领域的创新药物,降低新生儿、早产儿的住院率和死亡率,保障儿童安全。